衢州市关于2020年上半年广告违法典型案例的公告

2021-08-27 13:44:21 作者:米拓

(内容摘录)当事人开瑞公司在360搜索引擎、自建网站上使用“开山”、“开山集团”等文字。但对于其销售的商品本身并未作容易令人误解的宣传,未割裂开山商标与权利人之间的固定联系,未削弱商标用以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,亦未削弱商标的美誉度和商品声誉以及开山公司的商业信誉,在商品提供者的来源指向上并未使得相关公众 产生混淆误认......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,并处罚款3.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。
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qz.gov.cn/art/2020/7/6/art_1229040977_78756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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