牡丹江网警“净网2020”专项行动网络安全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报
2021-08-26 15:28:08
作者:米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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绥芬河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,未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,未按要求留存网络日志,未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开展等级备案工作。2020年6月,绥芬河市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59条之规定,对该公司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,并责令限期整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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